太仓商铺装修材料清单,太仓商铺装修材料清单表
如何看待上海店主花700元从江苏买进5箱烟花爆竹,被行拘5天?
被行拘五天没毛病。
上海这边对于烟花爆竹是一律禁止。
前一段时间收到禁止燃放、存储、销售烟花爆竹,小区里也贴出了烟花爆竹禁放通知书。
既然有规定,作为市民应该遵守。
其实很多人爱看烟花,但上海已经有好几年禁放烟花了,存储和销售都不行,以身试法,被行拘只能说是自找的。
《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应该是上海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,而只有法律才能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。所以行为人应该是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关于烟花爆竹买卖、运输、存储等规定才受到行政处罚的。严格意义上讲,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放松对涉危、涉爆物品管控,因为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。
感谢邀请。
以为能够侥幸逃脱,却不想被抓个正着!700块钱没赚着,却赚了个拘留5天!这生意做的也没谁了!
因为几箱烟花爆竹被拘,真是为他感到不值!而导致这一切的根源却是他挣钱红了眼,不管不顾的甘冒风险,这不就是典型的利欲熏心么!
700块钱没赚着,却赚了个拘留5天,这生意做的也没谁了!
作为销售者,他不是不知道不经许可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的。何况,公安还加大了检查的力度!他这就等于是明知故犯,自作自受。不过这一次,他肯定是长记性了!
在我们身边,总有那么一些人不知道天高地厚,甘愿以身试法,为了赚钱什么都敢干。难怪马克思说:
“如果有10%的利润,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;有20%的利润,它就活跃起来;有50%的利润,它就铤而走险;为了100%的利润,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;有300%的利润,它就敢犯任何罪行,甚至绞首的危险。”
非法生产、经营烟花爆竹,一直是当前的一个安全隐患,特别是在一些烟花爆竹比较发达的地方,经常发生安全事故,因此需要加大治理的力度。
第一,生产、经营者应该要有安全意识。记得多年前有一位基层干部曾经对我说过,他检查到一家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家庭,要求他们不要从事这种危险性的生产,因为安全隐患很大,容易发生爆炸,造成人员伤亡。
但这个家庭的户主根本不听,还对检查的干部吼道:我死了关你什么事。
这位基层干部曾经苦笑道,每年都要进行多次的反复的检查,但是仍然有一些人以身试法,以生命试法,为了那一点蝇头小利,不管不顾。
实际上,从事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,是可能触及刑律的。
第二,有关方面需要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。对于烟花爆竹来说,有的人可能只是出于***的认识,觉得是过年喜庆的需要,还没有意识到可能发生安全爆炸事故的问题,也可能没有意识到触犯法律的问题。
第三,需要满足人们对于烟花爆竹的需求,不能***取一刀切的治理办法。可以考虑在一些地方有序经营,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,既能满足人们的***需要,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罚的怎么可以这么轻呢?
居然还想着过年?那是普通老百姓能干的事嘛?大年三十都挤在火车上过吧😄什么?能买到票就不错了,再说了,这韩国的节日,你中国人凑什么热闹呢?中国人的年,应该是从小年开始,一直到正月十五呢!你确定你过过自己的年嘛?就这一条,判你卖国罪十年都不冤。强烈建议取消这些节日,咱们不需要过洋人的节日,这些时间用来加班多好。
上面那条就不说了,烟花爆竹,多么危险的东西,买烟花居然还没有实名制,看我们的征服多仁慈。想想中国自从发明火药之后到现在的一百多年前,一千多年了,一个活着的都没有。还不明白是什么原因吗?他们或多或少都玩过火药,或者看别人玩过,或者想过。太可怕了。
清***是怎么亡的?被老外的火药打倒的。所以火药是我们的仇家,虽然我不敢跟那些打我的人结仇,但至少我可以拿他们打我的工具出气。就冲着这份深仇大恨,咱也不能玩火药不是。就算玩,也只能官方玩,私人玩火药,那叫忘记过去,也就意味着背叛。
所以我们的上海店主,你也别觉得委屈,要怪就怪自己生活在这个社会里,没交够钱。不过放心,养猪的是不会一次性把你杀光的,等你下次肥了,再杀点,乖乖的哈。这是你自找的。
好吧,我编不下去了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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